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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(三)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(六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(七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(八)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(九)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(十)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。
二、互相尊重,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。
三、【宗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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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网站工作方式:用户在成为本网会员后,可以进行法律咨询,由网站进行解答。本网站解答仅供参考,不作法律依据。用户如有紧急问题,请与律师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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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程自2006年5月1日生效实施。

  上海个人法律服务网
www.falv120.com
2006年5月1日